作者: 來源: 2015-11-23 11:02:56
在美國,《時代》周刊曾經在一篇文章中認為:今天的個人計算機革命和互聯網之所以成為這樣,乃是繼承了60年代嬉皮士精神。在1968年前后,二戰之后出生的一代美國青年占領了所有的大學,對富足而平庸的市民社會的厭倦讓他們起而反抗,于是從西海岸開始,爆發了一場以性解放、搖滾樂為主題的嬉皮士運動,“不要告訴我世界是怎樣的,告訴我如何創造世界?!笨的螤柎髮W的這句反抗口號風靡一時。
這場嬉皮士運動隨著石油危機的到來,很快劃上了句號。然而,嬉皮士的精神卻如幽靈一般地難以散去,它長久地在音樂、電影及裝置藝術領域徘徊,而那些吸食過大麻的工程師們則將它帶進了信息革命的世界,他們渴望用新的、更自由的技術打碎福特·亨利們所鑄造的機器王國。
自互聯網誕生以來,網絡世界里一直崇尚并流行著“自由平等,隨心所欲”的網絡文化與精神,這是一種類似于20世紀60年代美國流行的“嬉皮士”的文化內涵。從喬布斯、楊致遠、貝佐斯,到布林、扎克伯格,在這些人的身上——他們中的一些人并不都是傳統意義上的“美國人”,而是來自東歐、俄羅斯或中國臺灣的新移民——無一不流淌著嬉皮士的血液,輟學、叛逆、崇尚自由和“不作惡”。
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如精靈般到來的互聯網被純粹地看成財富創造的兌付工具和商業發展的手段。在第一代互聯網創業者的手中,被當成“圣經”的著作是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和尼葛洛龐帝的《數字化生存》,它們所蘊含的商業樂觀主義與中國社會盛行的達爾文思潮交相呼應,為中國互聯網烙下了難以磨滅的金錢氣質。由嬉皮士精神催生出來的互聯網,在中國可謂“魂不附體”。